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民航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引导助力机场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在民航局指导下,依据《民航局关于同意机场协会组织开展中国民用运输机场“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意见》(民航函〔2022〕15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双碳机场”评价工作。按照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双碳机场”评价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2024)中申请条件的运输机场,均可自愿申请。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
(一)“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附件1);
(二)其它支持材料。
(一)资格初审
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绿色机场发展数智化管理平台账号(https://greenairport.chinaairports.org.cn/),填写“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盖章的申请表上传至平台要求板块。机场协会受理评价申请后进行资格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通过平台向申请单位进行反馈。
(二)签订协议及缴费
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与机场协会签订评价工作协议并缴纳评价费用,评价收费标准见附件3。因“双碳机场”评价费用包含现场审核费用及证书有效期内的符合性审查费用,由于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连续参评的机场无需再参加上一星级证书的符合性审查,减少了符合性审查的次数,为确保收费的合理性,机场协会对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连续参评的机场进行费用减免。
(三)现场审核
1.机场协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相关程序,在通过遴选的现场审核机构范围内,为通过初审的单位选定现场审核机构;
2.机场协会组织现场审核机构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并对现场审核工作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3.现场审核机构严格按照“双碳机场”评价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实施现场审核工作。现场审核机构将于6月-7月实施现场审核工作,并最晚在8月20日前完成审核报告编制并提交至机场协会。
(四)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以会议形式召开,评审结果以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超过出席专家人数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
(五)星级确定
专家评审后,“双碳机场”评委会审议年度评价工作情况,决定评价结果。
(六)评价结果发布
机场协会正式发布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颁发评价星级证书。
(一)2025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受理申报星级为一星级至四星级,首次申报最高星级为三星级,评价指标基准年度为2024年;
(二)《“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双碳机场”评价指标(2025)》可通过机场协会官方网站及绿色机场发展数智化管理平台“文件”板块进行下载。其中,《“双碳机场”评价指标(2025)》详见附件2。
(三)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民航局《关于同意机场协会组织开展中国民用运输机场“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及机场协会“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联系人:邹文波、陶琳
电 话:15811464606,13811487152
邮 箱:ccaastzx@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花家地东路3号机场协会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通知全文。
附件1:“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
附件2:“双碳机场”评价指标(2025)
附件3:“双碳机场”评价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