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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预通知
2026-05-1415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民航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助力机场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在民航局指导下,依据《民航局关于同意机场协会组织开展中国民用运输机场“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意见》(民航函〔2022〕15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因本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程序有较大调整,为便于各申请单位做好筹备工作,现将本年度评价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申请星级及范围   



2026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受理申报星级为一星级至四星级,首次申报最高星级为三星级。近三年无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民用运输机场,均可自愿申报。


评价指标   



2026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的基准年度为2025年,评价指标按照《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指标》(2026版)(机场协会发〔2026〕1号)执行。


评价费用   



从本年度起,机场协会不向申请单位收取评价费用。


现场审核   



(一)申请单位须遵循相关回避原则自主选择审核机构实施现场审核,并向其支付费用。

(二)审核机构须为经机场协会遴选入库的机构。

(三)申请单位、审核机构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将审核费用与审核结果挂钩。


机构遴选   



机场协会近期将组织审核机构遴选工作,具体遴选标准、程序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机场协会拟于第三季度完成审核机构遴选、制度修订等前期工作,并发布本年度“双碳机场”评价正式通知,请有意向参评的机场提前做好筹备工作。


联系人:邹文波、陶琳

电  话:010-64735805

邮  箱:CCAASTZX@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花家地东路3号机场协会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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