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民航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引导助力民用运输机场绿色转型升级发展,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在民航局指导下,依据民航局《关于同意机场协会组织开展中国民用运输机场“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意见》(民航函〔2022〕156号)的相关要求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中申请条件的运输机场,均可自愿申请。
(一)“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附件1);
(二)其他支持材料。
(一)申请报名及资格初审
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绿色机场数智化管理平台账号(https://greenairport.chinaairports.org.cn),填写“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盖章的申请表上传至平台要求板块。机场协会受理评价申请后进行资格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通过平台向申请单位进行反馈。平台账号注册及报名方法详见附件2。
(二)申请单位选择现场审核机构
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初审后,须自行选择现场审核机构,签订现场审核协议,委托其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参见《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机构应严格按照《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要求,于12月4日前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审核报告提交至机场协会。
2.“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小组将委派人员参与现场审核工作,监督审核过程,并对现场审核机构工作质量开展评价。
(四)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以会议形式召开。专家推荐结果以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超过出席专家人数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
(五)星级确定
专家评审后,“双碳机场”评价领导小组审议年度评价工作情况和专家推荐结果,确定评价结果。
(六)评价结果公示
机场协会按照《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七)评价结果发布
公示无异议后,机场协会发布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
(一)《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机场协会发〔2026〕11号)《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机场协会发〔2026〕12号)《“双碳机场”评价指标》(2026版)(机场协会发〔2026〕1号)可通过机场协会绿色机场数智化管理平台“文件”板块进行下载。
(二)本年度“双碳机场”评价受理申报星级为一星级至四星级,首次申报最高星级为三星级。评价年度在星级有效期内,机场可从有效星级申请保级或升级,评价年度超出星级有效期后,再次申请视为首次申请。
(三)本次“双碳机场”评价年度为2025年。评价年度电力碳排放统一按全国电力排放因子0.5306 kgCO?/kWh核算,该因子取自《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2025年第47号公告)。
联系人:邹文波、陶琳
电 话:15811464606、19910781331
邮 箱:ccaastzx@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花家地东路3号机场协会
此通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通知全文。
附件1.“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
附件2.平台账号注册及报名方法
附件3.“双碳机场”评价现场审核机构名单及联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