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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九部门联合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与民航相关的有哪些?
2024-09-208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的部署要求,统筹口岸发展和安全,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移民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联合发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从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建设、口岸协同监管精准化建设、口岸综合服务泛在化建设、推动口岸区域合作机制化、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建设六大方面,明确了17条具体要求,其中:
口岸查验设施设备智能化方面要求:加大国门安全新技术创新应用,鼓励研发应用便携快筛快检设备,实现检得准、检得快、管得住,构筑国门安全智能防线。
口岸运行管理可视化方面要求:汇集基础设施、物流运行、通关监管等信息,形成口岸全要素数据资源“一个库”。实时监测口岸运行关键指标,可视化展示口岸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处置口岸异动事件,实现口岸全景式运行管理“一张图”。
口岸智能通关方面要求:推进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海事建设等深度融合,在口岸通关领域广泛运用智能手段,实现最小干预、快捷通关、精准监管。推广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驾乘人员一站式通关验放,探索实施旅客出入境边检通关新模式。
口岸协同作业方面要求:加强港航、场所、查验单位等相互间信息联通,大力推进直装直提、放行装卸及设备交接无纸化操作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推进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公路口岸跨境物流信息交换,推动铁路运单和通关申报数据复用,促进标准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口岸联合监管方面要求:整合优化口岸监管资源,建立跨部门纵横联动、共管共治、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实施船舶、航空器、火车和机动车辆等出入境运输工具联合检查,推广跨境车辆智慧验放一体化。
促进跨境贸易数字化方面要求:整合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资源,完善跨境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加快航运贸易数字化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门到门”服务。
《意见》涉及智慧口岸建设的方方面面,与民航工作息息相关,以上为根据《意见》内容梳理的部分民航有关内容,更多《意见》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查看《意见》全文。
(来源:中国民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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