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航灯光会议-民航局发布《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护规程》
2025-01-0325
2024年12月12日,首届民用机场目视助航灯光安全管理经验技术交流会在京召开。会上,民航局机场司向全行业宣贯发布了《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护规程》,并要求各机场对照《新规程》立即启动本场助航灯光系统维护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调整完善工作;加强对一线维护人员和外包人员的宣贯和培训,确保《新规程》相关标准落地落实;密切关注当前大风、暴雨(雪)、台风、地震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当出现上述情况后应立即按《新规程》开展对相关助航灯光系统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助航灯光系统运行适用可靠。一是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飞行安全的需要。助航灯光系统除包含进近灯光、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PAPI)等传统助航灯光系统外,还包含相关配电、监视及控制系统,以及风向标、标记牌等,在机场运行安全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机场司2009年出台的《原规程》,对规范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管理,保障飞行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近年来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护管理过程中的短板问题逐步显现,部分机场先后发生了因PAPI日常管理、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升级、灯具更换不当等维护原因导致的航班备降、返航等不安全事件,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升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机场司启动了《原规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场助航灯光系统检查维护、故障处置、性能检测等工作。二是适应新形势、新业态的发展需要。随着行业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近年来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的灯具光源、调光器整流等新型技术,跑道状态灯、适用于A-SMGCS系统的C类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等新型产品,以及灯光塔(桥)等新型运行模式不断出现,加之《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及相关助航灯光系统技术标准、检测规范和检测制度的有效实施,使助航灯光设备产品质量、使用寿命大幅提升,原有助航灯光备品备件要求已不适用机场运行实际,这些都对助航灯光系统维护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因此机场司对《原规程》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三是不断健全完善规章标准体系的需要。今年国际民航组织对中国民航开展了持续安全审计(USOAP审计)。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规章标准是否健全完善,并充分满足国际民航组织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审计准备工作,机场司对现有涉及运行安全的规章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完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便是对应《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每个章节配套制定一部规范性文件。为此针对140部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专门出台了《运输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办法》,对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提出了具体管理性要求。目视助航设施已涵盖助航灯光系统,因此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程》中关于助航灯光系统的管理类要求,相关内容整体平移至《运输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办法》,剩余的技术性要求予以保留,单独形成行业标准,进而在机场助航灯光领域形成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这样一个较为健全的规章标准体系。四是满足国际民航组织工作要求的需要。结合本次国际民航组织USOAP审计,机场司组织人员对《原规程》与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4相关条款进行了逐条比对,发现《原规程》对部分助航灯光运行期间完好率要求低于附件14要求;同时在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维护检查项目中,缺少对停止排灯与滑行道中线灯的开关功能和联锁功能完好性的检查内容。本次修订,在相关章节中对上述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与国际民航组织要求保持一致。一是调整了文件类型。《新规程》将管理性条款整体平移到《运输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办法》后,主要聚焦在助航灯光系统维护的技术要求,并从文件类型上将《原规程》由规范性文件(AP)调整为了行业标准。需要强调的是,行业标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定义与性质、制定主体与程序以及法律效力与适用范围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但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作为一项保障飞行安全的技术标准,虽然是推荐类标准,也要求各机场认真遵照执行,准确把握。另外,考虑到新规程主要侧重对目视助航灯光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关系不大,所以将《原规程》中的“运行”二字删除,更名为《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维护规程》。
二是增加了部分内容。本次修订共新增26项内容,其中重点体现在进近灯光系统、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PAPI)、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等4个方面。——进近灯光系统方面。一是考虑到我国部分机场使用灯光塔(桥)的方式安装进近灯光,检查维护需要高空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本次修订强调机场应为灯光塔(桥)的巡视维护创造便利条件,如不具备条件可以通过安装视频监控或单灯监控的方式来进行每日巡视检查,为相关巡检工作提供更为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二是《原规程》只对立式进近灯具检查维护工作提出要求,而我国部分机场存在使用嵌入式进近灯具的情况,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对嵌入式进近灯具检查维护要求,并在总结运行中发现的各类故障缺陷类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灯具上盖完好性、固定胶完好性的检查内容,对故障缺陷给出了指导性解决方法。
——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PAPI)方面。从今年开始,机场司正式建立了“基于飞行视角的运输机场运行保障能力反馈工作机制”,从目前反馈的关于助航灯光系统的问题看,比较集中的一类问题便是PAPI存在仰角和水平角度不准确,以及滤色片失效问题。本次修订特别增加了对PAPI故障类型的条文说明,要求每月使用专用仪器(如高精度数字角度测量仪等)对PAPI仰角和水平角度进行校准,并要求当发现PAPI发光颜色不正确时,要现场检查滤色片移位、破损等故障,并及时修复。此外,考虑到PAPI故障断电及报警功能的重要性,在季度检查中增加了对该功能有效性的检查要求。
——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方面。一是跑道和滑行道灯具种类较多,安装方式多样,且立式和嵌入式灯具检查维护内容和频次差异较大,因此本次修订按照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的灯具安装方式重构了各节内容,并分别提出了检查维护的具体要求。二是《原规程》仅对立式灯具发光颜色、均匀性提出检查维护要求,未对跑道入口灯、跑道入口翼排灯、跑道末端灯、跑道边灯、A型跑道警戒灯等有定向发光要求灯具的发光角度提出检查维护要求。本次修订,在立式灯具每月检查维护工作中增加了相关灯具角度的检查维护内容。三是今年5月华东地区某机场出现了灯光维护作业后未对更换的嵌入式灯具发光颜色进行复查,导致滑行道中线灯颜色出现偏差,容易造成误滑的安全风险。结合该案例,本次修订为了强化在维修灯具后要对分区设置的跑道边灯、跑道中线灯、滑行道中线灯等灯具发光颜色的准确性进行复查,在跑道和滑行道嵌入式灯具检查维护工作的相应条款中,增加了复查重点的条文说明,提示一线维护人员及时进行复查。
——助航灯光监控系统方面。一是为应对国际民航组织对停止排灯与滑行道中线灯的开关功能和连锁功能完好性的审计要求,以及单灯监控等新型产品对检查维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本次修订在监控系统的检查维护项目和频次中,增加了检查停止排灯与滑行道中线灯的开关功能和连锁功能完好性、单灯监控系统信号稳定性、单灯监控装置运行情况等检查内容。二是对助航灯光监控系统明确提出系统处于运行期间不得升级维护,且不得通过远程操作升级维护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厂商进行升级维护时,机场相关技术人员要全程在场,并进行复核验收,以确保监控系统升级不会影响机场助航灯光系统正常运行。
三是修改了个别条款。本次修订有16项修改内容,重点体现在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助航灯光回路、备品备件储备种类和数量等3个方面。——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方面。考虑到运行风险,本次修订明确以跑道等待位置为边界划设跑道和滑行道嵌入式灯具的检查范围,同时提高了相应灯具的预防性检查维护频次。其中,跑道灯具由每半年一次改为每月一次,滑行道灯具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半年一次,进一步提升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的适用性。
——助航灯光回路方面。一是本次修订在助航灯光串联回路检查维护项目和频次中,按照供电回路的重要性对回路绝缘电阻检查维护频次进行了细化。其中,跑道灯光系统、进近灯光系统和PAPI回路绝缘电阻测量,仍按照《原规程》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具备回路绝缘电阻实时监测条件的其他回路,测量频率由每月一次改为每半年一次,缓解一线维护人员的工作压力。二是设定了助航灯光回路维护和维修工作的启动阈值。《新规程》规定“当回路绝缘电阻值降低到10MΩ以下,或对比上一次测量电阻值下降幅度超过50%时,应开展回路维护工作;当回路绝缘电阻值降低到2MΩ以下时,应及时开展回路维修工作。”通过设定维护和维修工作阈值,提醒机场时刻关注灯光回路电阻值变化情况,保障灯光回路适用可靠。
——助航灯光系统备品备件储备种类和数量方面。《新规程》修订过程中综合考虑机场体量差异性、设备质量、灯具使用寿命,以及设备厂家售后服务等因素,按照机场灯具安装总数量,区分了小于1000套、大于1000套小于10000套、大于10000套三个量级,分类设定机场助航灯光系统备品备件储备种类和数量,使相关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新规程》增加了跑道状态灯、A-SMGCS系统等新型设备和系统备品备件的储备要求。
四是删除了四个要求。一是考虑到《原规程》中助航灯光变电站检查维护工作中包含接地电阻测试、清洁低压配电柜等,属于通用类低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内容,可按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维护,因此删除相关要求。二是根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以及附件14的分类,障碍灯是标示障碍物目视助航设施,不属于助航灯光范畴,且机场内安装的障碍灯其维护主体不是机场灯光站,因此删除相关要求。三是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目前我国263个运输机场均未安装机场灯标,因此删除相关要求。四是《原规程》附件中包含助航灯光检查维护台账记录参考样表等与日常管理相关的文件,不属于检查维护内容,也予以删除。但出于工作需要《新规程》正式发布后,机场仍可参考《原规程》中相关样表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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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型机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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